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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9月底前全面淘汰房柱式采煤法

发布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8-30    分享到:

        8月25日,记者从榆林市能源局了解到,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到今年9月底前,我市所有煤矿都要淘汰房柱式采煤方式。
        据了解,我市煤矿经过近几年的资源整合工作,煤矿开采技术水平和采煤工艺有了显著提高,对于有效杜绝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仍有26处煤矿受主观等待观望和客观资源储量限制,未能及时淘汰落后的房柱式开采工艺,其中,神木县有12处、府谷县8处、横山县6处。
        房柱式采煤存在回采率低和大面积冒顶及自然发火等隐患,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给煤矿后续生产埋下了重大隐患。市能源局要求,上述县的有关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采取技术改造或机械化改造等方式,加大资金投入,限期改革采煤方法,于9月底前全部淘汰房柱式采煤法。逾期未实现壁式布置、壁式开采的,其煤炭生产许可证不予年检,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于原采用房柱式开采的煤矿,采煤工作面必须与采空区进行隔离,严禁工作面前进式开采,凡因巷道准备不足前进式开采的煤矿,必须停产整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进入采空区偷采保安煤柱的,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