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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识 保驾护航 持续服务“两个健康”-李亚光总经理参加榆林市检察院、工商联召开保促非公经济座谈会

发布者:方会梅    发布时间:2016-05-13    分享到:

5月12日,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在市检察院会议室联合召开了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贾正兰、市检察院检察长范思泓、与榆林市工商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检察院全体党组成员等30余人,共聚一堂,倾听意见,采用“参观+座谈”的形式,沟通交流,讨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李亚光总经理受邀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市检察院办案区。座谈会,传达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在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成立了榆林市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10位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

李亚光总经理就“两个健康”问题谈到:由检察院和工商联联合开展这项工作,是从更高的层面来保障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及依法、依规的来维护企业的权益及投资,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我们非公有制企业要健康成长。企业要健康成长的前提就是企业家要健康的成长,从自身做起,做合法合规的事,在投资、经营中加强规范和管理,多学政策法律法规、多论证、多考察,作好预防工作。建议检察院和工商联可以从这个角度着手,针对非公企业及高管等,组织一些相关政策、法律、现代企业运营等方面的培训,从意识形态上先提升,从企业自身内部种下规范合法的种子。其次,要惩恶扬善,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惩恶,就要精准识别,重拳出击,对那些违纪违法,没有诚信的组织或企业,依法严厉打击。扬善,既要有对企业形象、品牌上的宣传,还要有政策的红利,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让遵纪守法,恪守诚信的企业享受到应有的政策红利,使得企业家们有信心、有信念来干事。最后,期盼通过这次会议能有一个长效的机制,建立起组织通道,能为企业的发展与生产经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让政策和措施接地气,落到实处。

座谈会气氛热烈,主题鲜明,交流内容既体现多角度、全方位,又具有针对性、深层次,10名企业家代表围绕检察机关加强对非公企业司法保护,畅通非公企业的司法救济渠道,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重视与工商联沟通协调,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经商环境,增强对非公企业的普法等工作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范思泓在座谈中就大家提出的问题作了认真解答,范思泓表示,市检察院将认真整理企业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开会研究,形成文件,给企业家们一个满意的答复。非公经济是榆林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最高检和省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牢固树立并认真落实所有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理念,切实增强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真正把平等保护非公经济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改革稳定大局的重要着力点。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办案对非公企业造成负面影响;严格规范司法,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在总结了市检察院和市工商联协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工作情况后,就如何更好地保障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贾正兰强调,一是加大支持力度,创造非公经济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二是发挥职能作用,凝聚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合力;三是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要坚持依法治企,谋求非公经济的长远发展。

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检察院、工商联能加强联系,及时交流,共同调研,多听取企业意见,多帮助解决问题,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让企业感到安全、放心,为非公经济走出困境谋求更大发展助力。